原州区招生管理系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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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州区2025年幼儿园秋季招生工作方案

    为认真贯彻落实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》《幼儿园管理条例》《幼儿园工作规程》和《自治区教育厅关于推进阳光招生专项行动做好2025年普通中小学(幼儿园)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》(宁教函〔2025〕35号)精神,进一步规范幼儿园招生秩序,确保2025年秋季确保适龄儿童入园工作稳妥有序进行,结合我区实际,特制定本方案。
    一、基本原则
    (一)坚持公益普惠原则。坚持公益普惠基本方向,构建合理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,多渠道接纳适龄儿童,努力满足适龄儿童入园需求。
    (二)遵循适龄优先原则。2025年秋季,幼儿园小班招生对象为2021年9月1日至2022年8月31日出生的适龄儿童。幼儿园招生要优先满足3-6岁适龄儿童的入园需求。
    (三)落实免试入园原则。适龄儿童入园接受学前教育,除必要的身体健康检查外,幼儿园不得对其组织任何形式的考试或者测试。
    (四)严格公开透明原则。各幼儿园要主动向社会公开招生政策、报名程序、报名时间、报名条件、报名材料清单、招生咨询电话、收费标准等相关信息,自觉接受社会监督。
    二、报名流程
    7月1日8:00-7月3日18:30,网上报名。
    7月4日,线下审核入园相关材料。
    7月5日,录取并公示。
    三、报名流程
    采用网上预约登记和现场报名的方式提交相关信息和报名材料。
    四、工作要求
    (一)加强组织领导。各幼儿园要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,制定具体的招生工作方案,实行园长负责制,切实加强对招生工作的领导。
    (二)落实公民同招。符合条件的幼儿,公民办幼儿园同步报名时,每名幼儿限报一所公办或民办幼儿园。报名人数未超过幼儿园招生计划数的,直接登记入园。报名人数超过幼儿园招生计划的,全部实行电脑随机录取。双胞胎、多胞胎的,如果选择电脑捆绑派位,家长必须于7月3日17:00时前到所报幼儿园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原件(同胞胎出生证明、户口本和家长身份证)及复印件,审核通过的同胞胎幼儿只允许其中一名幼儿报名参加电脑派位,如果被派位录取,其他同胞幼儿既被捆绑录取。未选择电脑捆绑派位的双胞胎多胞胎幼儿,不实行捆绑录取。
    (三)落实优抚政策。各幼儿园要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,切实落实好符合条件的烈士子女、现役军人子女(含在职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)、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、外籍华侨子女,高层次人才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的教育优待政策。符合教育优待政策的幼儿,6月27日前到所报幼儿园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备案。
    (四)严肃工作纪律。各幼儿园要严格执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》《幼儿园工作规程》和自治区县域学前普及普惠督导评估有关规定,严格执行国家和区、市有关收费标准和管理规定,不得跨学期预收保教费,对于违规收取费用的,教育主管部门责令其退还相关费用,情节严重的联合相关部门依法处理;严格控制办园规模和班额,要保持小、中、大班班级数均衡,不得超规模招生、超班额招生,不得虚假宣传、诱导宣传招生,对于违反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》有关规定,超规模招生、超班额招生的,虚假宣传、诱导宣传招生的,责令其停园整改;整改不到位的,坚决予以取缔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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